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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背景與說明

    全球化的過程中,各地域及族群的界線日益模糊,如何保有在地文化特色及藝術創作,遂成為各國兼顧經濟與文化發展的重要政策。英國早在1997年籌設「創意產業籌備小組」由英國首相布萊爾(Tony Blair)於直接推動,發現除了創新之外,利用人的創造力、技能、傳統的文化藝術與其他智能的結合,不但具有高度的經濟效益,也能帶動就業機會,因而最早提出創意產業概念與政策。同一時期,遭逢亞洲金融風暴的南韓,也從電影與數位等產業開始發展「文化內容產業」,並成立文化內容振興院與通過文化內容振興法。類似作法者,也包括澳洲、紐西蘭、歐洲諸國等。繼「資訊產業」經濟後,「文化創意產業」被視為「下一波」的經濟動力,特別是2008金融海嘯發生後,世界局勢丕變,各國政府莫不投注更多資源,提昇文化創意產業,以擴大規模、產值,並輔導及吸引民間投資。

隨著中國大陸經濟影響力的崛起,文化的影響也相對提高。世界華文學的學習熱潮,只是此中的一端,其它諸如好萊塢開始重視中國電影,進行多項合作;亞洲國家的中國電影市場也隨之開拓;中國當代藝術成為國際收藏的熱門話題等。而台灣經濟則面臨產業轉形與升級的強大壓力,優勢逐漸被其他新興開發中國家所取代,為尋找另一條出路,提升我國全球競爭力,政府自2002年將文化創意產業列為台灣重點發展計畫積極推動,雖仍處於新興的階段,但各項計畫在相關部會的積極推動下已漸趨成熟,產官學界對文化創意產業的重視程度日益提升,視之為經濟發展的新生命,逐步影響我國經濟發展的結構。

    在兩岸交流過程中,文化交流亦是一個比較開放的領域,無論是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廣告、設計、展覽、流行音樂、數位娛樂、動漫、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等各領域,兩岸的民間合作,皆已透過各種管道如火如荼展開。同為漢文化的海峽兩岸應尋求如何利用彼此的優勢,克服劣勢,掌握機會與威脅,為未來兩岸文化創意產業的共同合作開創新的機會與平台,共創兩岸雙贏的契機。

貳、兩岸文創產業發展的SWOT分析

    在兩岸都開始重視文創產業的發展,投注資源,相關的藝術產業也面臨城市之間的競爭,尤其在華人生活圈的城市,如新加坡、香港、上海、台北都在經濟活動之外,致力於成為亞太地區文化藝術的領導品牌、文化生產基地。

    大陸有廣大的市場與豐沛的資源,文化創意產業乍看一片榮景,但仍有不少問題尚待克服,包括技術和人才的匱乏、東西部的文化產業發展失衡等。相形之下,台灣市場與資源相對匱乏,但也有許多優勢,近十年來,台灣除了外來、西方藝術的移入,本土化的過程也引導了不同特色、在地化、多元化的藝術創意的優勢,引領台灣藝術發展的充沛活力成為華語生活圈的藝術生產基地,此外,相較於世界各國而言,台灣有鄰近中國新興市場的優勢地理位置,兼具全球華人地區文化、語言相通的特質,亦是華人世界中唯一真正傳承中華文字美學、文化精髓的地方。如能積極把握並建構兩岸文化產業合作平台,仍能在整個華人市場中,搶佔重要的商機,為兩岸文創產業的發展開創新局。

    然而,在討論兩岸如何合作之前,應先了解兩岸文化創意產業各自的發展現況與進行SWOT分析,找出兩岸文化創意產業的優勢、劣勢、機會與威脅。這將有助於我們思考兩岸文化創意產業如何開啟新的合作,尋找兩岸雙贏的契機。我們由SWOT分析來看,台灣的優勢在於社會接受新事物與新觀念的可塑性強;科技發達,網路進步;自由創作環境,創新人才輩出,民間創造力呈現多元性與多樣性;尊重智慧財產權;地方文化活力強,民眾對藝文活動與創意生活的需求日增等。弱勢則在於市場小,規模小,無法靠內需市場形成產業,國際市場的開發力弱;資金來源不足,缺乏投資的鼓勵政策等。而中國大陸的優勢與劣勢幾乎跟台灣顛倒過來,大陸的文創產業有廣大的市場與豐沛的資源,但技術和人才相對匱乏,智慧財產權不受重視。

    在當前華人文化崛起的時代,兩岸開放的大趨勢,為兩岸文化交流營造出更寬廣的空間,再加上華人經濟崛起,大中華文化區域經濟形成,正是兩岸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關鍵時刻,彼此應透過人才培育、創造力提升、技術交流、市場和資源開發等合作,開啟新時代的機會,尋找兩岸雙贏的契機。

叁、建構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價值

    面對整個大中華經濟圈的崛起,亞洲勢力的勃興,兩岸文化創意產業各具有什麼優勢?什麼是文化創意產業無可取代的核心價值,可以為全球華人所共享?

文化創意產業是一結合許多不同產業的發展模式,藉由政府政策的推動與民間創意能量的發揮,對我國經濟的轉型發展以及民眾生活型態的改變具關鍵性之影響;並整體從文化面、創意面、藝術面、設計面來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質,徹底落實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精神,但文化產業也面臨很多的挑戰,例如全球競爭、革新、數位化等衝擊,隨時必須更新經營的模式,產生新的夥伴及客戶,因此必須要有創新的觀念與創造新產品的能力,這就是「創造力」,也是文化創新產業的核心價值。

  「什麼是創造力?」這個問題,首先,從思考歷程來看,創造力比較仰賴擴散性思考而非聚斂性思考;第二,從產物來看,創造性產物必須具有「新穎」和「價值」兩大類條件;第三,從人物來看,人人都具有創造力,只是程度不同、領域不同。

    中國人因獨有、豐厚的文化背景,為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提供豐厚的「創造力」元素。可惜的是,我們的社會環境,講求儒家倫理,無法提供設計者自由發揮的舞台,這是文創產業發展最大的障礙。「創造力」教育的第一步就是要求年輕人有「叛逆」的習慣,也就是先成為一個天生的革命家,這一點與當代藝術家有共同之處,可是在專業態度上是不同的。藝術家的叛逆是無邊際的;這裡所指的「創造力」則必須自人性開始思考,希望通過創意來改善人類生活。「創造」的意思並不一定要設計一件具體的東西,一棟建築、一把椅子等,任何改善的方案,都是「創造力」精神的表現,所以必須了解人性,了解人類文化,只有這樣創意才能為人類的福祉服務。

    今日的文化創意產業,必須結合不同領域傑出的人才一起工作,方能創造優勢,例如影片要成功,它必須有大故事、大製作、大明星、大企業,尤其是行銷團隊的包裝,缺一不可,所以目前很多文化創意產業,結合慶典、生態、舊建築,尤其是觀光,構成一個策略聯盟,彼此合作,方能共創雙贏的美麗未來。

兩岸政府都應透過文化政策來培訓創意文化產業的專業人才,尤其是創造力的培訓與人才交流,而非過去僅是傳統技術的養成,進而推動跨領域的團隊;另一方面加強學校教育,培育文化、美學及藝術的概念,將教育轉變成為以創新為主的知識經濟,讓年輕的世代,以自由開放的心靈,去創作,去設計,去想像,引導民眾日常生活消費的各文化產業,走向精緻化,以美學來提升內涵與品質,落實藝文品味於大眾生活之中。再者,引導鼓勵蓬勃的民間力量,積極參與國際交流、建立跨領域的創意合作模式,透過跨國、跨領域合作模式的建立,吸收跨國優秀創意人才,擴展國際藝術市場與人才的接軌。

肆、結論

    面對國際上,尤其各先進國家的積極作為,兩岸欲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在短時間內急起直追,必須充分朝「資源整合」與「知識創新」的目標邁進,在「資源整合」方面,可透過大陸的廣大的市場與豐沛的資源,結合台灣先進技術與優秀的設計人才;「知識創新」方面,整合華文化的魅力,創造新的創意,並將其應用於產品發展或生活品質與美學中,給予產業新生機、新潛能與新商機。

    與國際比較,兩岸創意元素都相對匱乏,為大量而快速的培育相關文化創意人才,進而推動跨域的伙伴關係,激發不同產業領域人才的工作創意,推動產業界創意的全面提升,創造競爭優勢,「人才培育」計畫必不可少,可先從四方著手,一、透過國際專業人才的延攬機制,借重國外成熟的經驗與技術,邀請國外的文藝創作者、設計師、行銷專家、學者、或政策規劃者,前來擔任培訓與指導工作,引進最新觀念與關鍵知識;二、推動藝術設計人才的國際進修與國際交流,例如:參加國際性比賽、參與國外設計營、訂定人才出國輔導計畫、短期進修課程、鼓勵國際知名公司來台舉辦國際競賽、吸引跨國文化創意產業在台灣設立辦事處或區域總部等,讓人才延攬、知識引進與學習成效能夠緊密結合,形成完整的學習合作體系,提升藝術創作與產業設計者之國際視野,鼓勵跨域人才交流,以激發文化藝術創作人才之創意動能;三、對開發新技術的企業提供育成辦法與獎勵,建立文化創意獎學金制度,鼓勵企業投注資源,進行人才培育與創意研發;四、落實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機制。

 此外,文化創意產業多屬中小型企業,營業額與資本額規模均小,且泰半具其「獨特性」,重複性低,不易複製,金融機構對文化創意產業之運作模式與市場機制瞭解不深,缺乏代表性案例可供參考依循,難擺脫對傳統產業的貸款評估方式,故而在融資貸款的評估與操作態度上多持保守態度。

    政府除應引進創投公司協助外,亦可在文化創意育成中心及創意園區中設置精品街專區,建置數位內容網路園區網站,結合文化創意產業與數位內容,提供年輕創意工作者之產品曝光機會或配合城市行銷、地方特色、事件、觀光節,舉辦大型國際性活動,如嘉年華會,引起國際囑目或進行國家品牌行銷作業,協助文化創意企業行銷國際市場或積極開展兩岸合作,進行資源互補,打入國際市場,提升「文化創意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資料來源:林建甫(2010),〈提升兩岸文化創意產業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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