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主題四:台灣民主治理品質的診斷(非常重要!)

民主品質(quality of democracy)的概念,最近為許多研究新興民主國家的學者所重視。因為民主體制不僅僅要回應公民政治參與的需求,也必須回應公民對於有效治理的期待,既要滿足「民治」的程序要求,也要達到「民享」的實質成效,否則民主體制無法建立牢固的正當性。一個良好運作的民主體制,不但能有效保障公民人權自由與參政權利,也同時能夠確保國家職能的運作更能貼近絕大多數民眾的需求與期待。「民主品質」的概念同時涉及民主體制的「程序」、「能力」與「結果」三個領域,而不僅僅限於定期選舉、多黨競爭、自由結社這些程序性的安排。

世界銀行在過去十多年也從增進發展的角度大力推廣「良好治理」(good governance)的概念。世銀的專家總結過去半個世紀的開發中國家發展的經驗,認為影響經濟與社會發展成敗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治理品質的好壞。世銀也為推廣這個政策理念,投下大量的人力與經費發展測量治理品質的指標,以及進行各國治理品質的定期評估。世銀專家最後歸納為六個基本指標,分別是公民表達及問責、政治穩定、政府效能、監管品質、法治、反貪污。其中只有第一個指標直接與民主化程度畫上等號。

阻礙台灣的民主實現良治的五個癥結

(一)惡質化的政黨競爭

1.   一個有效的民主過程,既要透過政黨競爭來充分反映社會上的多元利益與需求,也必須透過遵守民主規範、維護核心價值與基本共識來維持政治社群內部的凝聚力,以及維繫政治體制進行社會整合的機能。如果選舉競爭演變成慘烈的政治鬥爭,如果政黨與競爭對手間沒有起碼的信任與尊重,一個社會的核心價值與基本共識必然會逐步被掏空,公共權威的正當性一定受到損傷,政治體制的整合機能一定被嚴重侵蝕。

2.   藍綠陣營的政治菁英以及他們的追隨群眾在身分認同與政治社群想像上的分歧,尤其在統獨光譜上兩端的政治勢力,彼此間已不存在起碼的寬容、信任或尊重。很多政治人物戮力將選舉動員設計為重新凝聚身分認同的受洗儀式,或是幫助身分認同面臨威脅的團體所需要集體心理治療。政治人物將執政地位的競爭膨脹為一場「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的殊死決戰,總統直選與半總統制的引進,更將中央層級政治競賽的「零和」邏輯推到了極致,每一場大選都變成社會資源動員能力的總較量,都將試圖抗拒泛政治化傾向的社會中立團體擠壓到邊緣。

 

(二)過度政治化與過度商業化的弱智媒體

1.   獨立於政府與政黨的新聞媒體在民主社會提供關鍵的政治溝通功能,媒體是公民與民選政治人物、政黨與政府之間最重要的溝通媒介,媒體發揮雙向溝通功能,既讓公民「獲得資訊」(informed),也讓公民「發揮影響」(influence)。

2.   從臺灣民主化之後,全面開放平面媒體與電子媒體自由競爭後,新聞媒體同時出現三種令人詬病的現象:第一、部分媒體過度政治化,具有強烈意識型態傾向,支持特定黨派立場,完全失去獨立媒體的功能;第二、多數新聞媒體以商業利益掛帥,媒體版面與時段成為交易商品,逐漸喪失其公共服務功能;第三、在市場規模有限而媒體過度飽和的競爭壓力下,媒體以衝高短線閱報率與收視率為唯一考量,多數新聞媒體放棄新聞專業倫理,盡量壓低製作成本、並以誇張、聳動、感官刺激性強的新聞評論與評論進行惡性競爭,讓新聞媒體普遍呈現高度弱智化與娛樂化傾向。

 

(三)中央政府體制問題

當前中央政府體制與運作有三項主要問題:

(1)確保多數政府;

(2)提升立法院議事效能及其對行政院之監督制衡能力;

(3)確保監察院獨立行使職權,發揮立即有效的懲戒效果。

建立多數政府較可行的方式是,建立憲政慣例或修改相關法律,唯憲政慣例不能違反憲法規範。要提升立法院議事效能與監督能力,應調整常設委員會並強化該院之職權。為提升監察成效,監察院應設立肅貪局,監察委員應避免政治酬庸,且應賦予該院調查權制裁手段等。

 

(四)政府職能再造

政府職能的再造,必須配合政治民主化、經濟自由化及社會多元化的趨勢,也需反映後冷戰時代臺灣面對全球化潮流的需要;建立「小而能」政府,乃是最關鍵的措施。「小而能」政府的理念,在強調中央政府的領航、協調與仲裁功能的同時,必須加強對於地方的授權,並引進民間的參與和市場機制,給予公民社會更寬廣的發揮空間;最近立法院通過的行政四法,和行政院所做「五都」的改革,事實上都符合上列的原則。

 

(五)政治菁英的養成危機與培育方向

1.   民主政治是否能發揮治理效能,關鍵在於由民主機制產生出的政治菁英是否優秀、能否發揮卓越的領導能力,並能回應且滿足民眾對政府治理的期待。然而,我國民主轉型之後,雖然甄補政治菁英的管道趨於多元,但政治菁英卻未必能扮演好領導的角色。故此,如何養成政務領導菁英人才,以使政務領導者具有卓越的領導能力,成為優秀的領導人才,進而使國家政務有品質、有效率,則為民主治理的重要課題。簡言之,政治菁英是一個民主國家政治發展與進步的動力,而政治菁英的養成,更關乎國家未來政治領導的良窳。

2.    為養成政務領導人才,大抵可採取下列途徑:

1)讓政務領導者成為人才:可對現任政務領導者實施在職訓練,提升政務官的領導力而使之成為優秀領導人才;

2)篩選適任人才並延攬為政務領導者:延攬具有政務領導潛力的政黨人士或民間人士,使其成為政務領導者,或培訓及拔擢高級文官進入更高的領導階層;

3)吸納優秀人才使之願意進入政務領導階層:建立吸引優秀人才投入政府擔任政務領導者的誘因機制;

4)過濾不適任人士使之無法成為政務領導者:雖然篩選就是一種過濾,篩選適任人才的同時自然就淘汰了不適任者,但也可以從其他制度面方法,如強化提名審核及公共監督機制進行人事考核與過濾。

綜合上述途徑,我們可以了解:如何篩選及訓練政務人才及高級文官,是養成政務領導者或政治菁英最重要的兩個層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臺灣非典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