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考點:

1.   公民投票的類型/優缺點(課本p.5-28+p.5-59+補充教材《政治學命題重點叮嚀》單元五)

2.   選擇投票制/偏好投票制的運作方式(課本p.7-8

3.   澳洲偏好投票制的優點與缺點(補充教材《政治學名詞解釋彙編》主題四)

 

*英國憲政史上的「第二次公投」

英國將在本月五日就是否改變現行的選舉制度,舉行全民公投,以「排序複選制」(alternative vote)取代現行的「簡單多數制」(first past the post)。

 這是英國首度就國會選舉制度舉行全民公投。主張改革人士聲稱,這是一個世代才有的機會,呼籲選民抓住機會,爭取權益。不過以目前情勢觀察,這項公投的投票率將會很低,且改革案不會過關。

 英國下議院選舉採取「簡單多數制」。全國六百五十個選區的選民,只能投票給一位候選人,無論有多少選民參與投票,得票最高的候選人便當選。

 反對這項制度者,認為「簡單多數制」不夠公平。例如同一選區內,若有四到五位候選人,得票最高者當選,支持其他候選人的聲音,將全被忽略。

 此外,根據過去經驗,在「簡單多數制」下,高達三分之二的下議院議員並未得到選區內過半選民支持,批評者認為,當選者的代表性不足。

 相較之下,「排序複選制」較能反映出投票者的支持度,依照選民選擇的優先順序,讓得票率超過五十%的候選人出線,如果未有候選人得票超過五十%,則把得票最低者剔除,並按選票上選民的選擇,依比率分給候選人。直到有候選人得票超過五十%為止。

 反對「排序複選制」者,認為這個選制程序複雜,且非真正的「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如此改革,不如不變。

 英國自由民主黨長久以來主張選制改革,保守黨和工黨內部則意見分歧。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2011/5/5

 

*英國憲政史上的「第一次公投」(留意選擇題!)

向來以議會政治著稱的英國,就是否應加入「歐洲共同市場」EEC)之議題,在面對人民要求進行公投的呼聲時,執政的保守黨首相Heath作出了前揭的公開宣示。當時在野的工黨,雖然無力迫使保守黨將英國於19731月加入EEC的決定交付公民投票,然而,在1974年國會大選時,工黨以「重新磋商英國加入EEC(版主按:即是現在的歐洲聯盟,昔日的歐洲共同體)的條件並舉行公民投票讓人民決定」為競選主軸而取得勝利,新任的工黨首相Harold Wilson先於1975311EEC會員國的政府首長達成新的協議,而下議院(House of Commons)49396:170的比數,通過依新的條件繼續參與EEC後,由政府主動在65舉行英國第一次全國性公民投票,題目為:「你是否贊成英國應該繼續成為歐洲共同市場的會員國」(Do you think the UK should stay in the European Community (Common Market)?),正反意見在英國社會高度對立,激烈的程度使得當時首相破天荒地宣示暫時凍結「內閣集體責任」(Cabinet Collective Responsibility)之憲政慣例,允許其閣員公開倡議不同的立場。呼籲選民投下贊成票的陣營,強調「加入EEC的決定不過是一個經濟安排」、「絕對不會涉及主權的侵蝕」。

英國並沒有一部成文憲法明文保障人民的創制複決權,更沒有一部公民投票法協助人民行使直接民權。儘量如此,針對攸關未來經濟生活發展的重大議題,英國人民仍然得透過政府主動舉辦之公民投票,共同決定,共同負責。

(資料來源:黃國昌, 〈為公投的民主實踐留下見證〉,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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