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堂上常說:政治學其實是來自西方的一種「舶來品」。蛤?不懂??從「語義學」的角度來看,「不懂」也許是正常的,因為在華語世界中,不少政治關鍵概念都欠缺著相應的歷史發展條件(講白一點,就是這些政治學名詞很多都沒有跟我們自己的日常生活「接地氣」啦!);這樣很嚴重嗎?!.前些日子看了這篇評述,感覺滿發人深省的,在此介紹給學員,至於嚴重與否,交由看倌(甚至歷史)來論斷吧!

 

 

 

 

雞同鴨講 ——「正義」和「公平」

 

「Justice」這概念,應該翻譯為「公義」;被譯為「正義」是一個千古大錯誤。翻譯可以誤國,這話聽起來有些嚇人,大家都聽過「空談誤國」、「政客誤國」、「貪腐誤國」,然而翻譯這樁文字工作,也可以誤國?敬請沉下心來,容我細細道來。

 

我將由「正義」這個字詞下手,來證明翻譯是可以誤國的,而且誤很大。挑選這麼一個神聖的字詞下手,坦白說,正是因為它是神聖的,幾乎100%的台灣社會運動都以這兩個字為神牛。

 

近日的年金改革爭論再起,「正義」這個神聖的字眼又天天出現。面對任何神牛,都應該有庖丁進行解牛,這也是一個健康社會之必須。我願意來做一回庖丁。

 

「正」、「義」擺在一起的謬誤

 

什麼是「正」?那就是不偏不倚,例如在執法上,不因人情而偏倚,如「正直」;例如坐在椅子上挺起脊樑中坐,不向左偏,也不向右偏,如「端正」。

 

什麼是「義」?那就是為朋友兩肋插刀、即使面對權勢也不出賣別人,例如「義氣」。義,【原則上】是一種高於世俗是非的執著;【但是】義,【也有可能】是偏頗於某一方的;【在現實社會中】不偏不頗、就事論事的人,【就有可能被認為】不是一個講義氣的人。《小編按:【】部分是版主個人的潤飾,個人認為,如果無法好好地辨別作者此段文字的語意,就難以進入作者的表意系統當中,慎之!》

 

但是,「正義」???????

 

「正」與「義」是兩個矛盾的概念,在語言使用上,我們只能說「正義難兩全」,就像「忠孝難兩全」一樣。例如在法庭上,一個人不可能同時不偏不倚又義氣相挺,正如同一個軍人不可能同時披甲上陣又留在家中伺候母親一樣。

 

不幸的,西方的「Justice」這個字,被翻譯成了「正義」。在西方語境中,「Justice」這個概念可以被持續的討論,一本一本巨著問世,越談越清楚,但在中文語境下,「正義」這個被矛盾疊加的詞,只會被越談越糊塗。

 

「正義」這個詞,在意義結構上類似於「圓的方」,或「圓形的方形」;圓形,人人理解,方形,也人人理解,但是「圓型的方型」有誰理解?

 

混淆「正」、「義」的社會代價

 

讓我們來看看這種「概念的矛盾體」的社會代價。

 

在過去的洪仲丘冤死案中,無數社會團體上街遊行,但若檢視這些抗議活動,尤其是不帶政治色彩的抗議活動中,我們其實看到了兩股力量。第一種力量來自對軍方在洪仲丘死亡前後,處理過程中出現的隱瞞、篡改以及謊言;第二種力量,其實是嫁接於第一種力量之上,就是反權威體制欺負人。前者是一種要求制度正直的力量,後者是一種「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義氣力量。

 

或問,這兩種力量合流到一起,在社會運動中本來就很自然,有何可大驚小怪?

 

這問題可以這樣說明:正直不可因義氣而偏向,義氣不可施壓於正直。

 

制度、法律朝正直的方向改進,需要深思熟慮,而義氣的力量效果,需要當下的爆發。以當下爆發之義氣,要求制度、法律的瞬間改變,必然有其嚴重的後遺症。

 

以洪案為例,當時馬英九在全民義氣的壓力下,一天之內就決定撤裁軍事法庭系統,沒有給社會充分討論其他方案的時間,焉知10年之後,台灣不會為這當天的社會義氣而付出國防法治的代價?

 

台北士林文林苑的案例,更能說明「正」與「義」混淆的社會後果。台北市政府依法行政拆除,這是正辦。青年學生看不慣建商強壓住戶,這是仗義。結果是,仗義的仗義了,正辦的人以後不敢正辦了,台北市的都更停擺。

 

回想看看,台灣今天的社會運動中,有多少人分得清楚「正」與「義」?多少年輕人弄不清楚他們心中的那一把怒火中,其實既有「義」的成份,也有「正」的成份?多少人未能意識到,在一個公民社會中,「義」如果永遠壓過「正」,日久天長之後,「義」最終也會變成某種欺負其他人的力量?

 

電視節目、名嘴,在台灣多已化身為義氣的天使,日日月月年年義憤填膺;媒體以及社運的兩相夾擊之下,台灣的正直機制,已經沒有思慮周密的空間。

 

「公」與「平」是矛盾的

 

「公平」這一語詞的問題,恰如「正義」,它被用來代表英文「fairness」的含意。事實上,「公」與「平」是兩個矛盾的概念,代表的是兩種不同的狀態。

 

「平」是「平等」之意,一塊餅分給八個人吃,每一人都同等份。「公」,則是牽涉到眾人的事務時,必須講出一個讓人服氣的道理。在「平等」之下,沒有道理好談,那就是一個數學概念,大家都一樣。

 

如果硬講平等,那一定出現不公。例如,某幫派分贓,在講義氣之下,一律平等,但是通常有人會提出,人人貢獻不一樣,所得卻一樣,這樣不公道。當鐵達尼號沉船,孩子第一,婦女第二,男人第三,這也是公道而不平等。

 

事實上,除了宗教慈善組織講究平等,人類幾乎所有其他的機構組織,都把「論功行賞」、「一分耕耘一分收穫」視為公道。歷史上,凡是實施一切平等的社會,都已經解體失敗。

 

也只有在極少數的情況下,經濟的分配才會講究絕對平等,例如發放消費卷時一人兩千元。但是在減稅或增稅政策中,倘若不分貧富級距而一律比例一樣,那就是不講公道。

 

所以「Fair」或「Fairness」,正確的翻譯應該是「公道」,而非「公平」,因為平就不可能公,公就不可能平。

 

「平」如果要找個英文的對應字,應該是「equal」,如在「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這句話中,人人生而平等。生來平等,指的是機會的平等,而不是保障將來財富一定平等,否則就不公道了。

 

應用在當下的年金改革爭論中,社會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年金的改革,究竟爭的是「公道」還是「平等」?這共識不先建立,後果只能是吵架和欺凌。

 

翻譯誤國!現在台灣,只要不平等,就喊不「公平」,這是一種「以平害公」,以平等之名為害社會公道的習氣。

 

台灣急切的需要以下:法律、制度的正直,平民仗義的勇氣,對於社會公道的思辨能力,慈悲為懷的平等精神。但是,這四種力量的名字,不叫做「公平正義」,而叫做「公道、機會平等、正直、義氣」。

 

「公平正義」是個漿糊語詞,陷進去了,你就陷入了思辨能力以及行動方向的漿糊缸。人們的用語習慣或許難以改變,但是下次當你遇上一位「公平正義」不離口的人士時,請先判斷一下,他是在講社會公道呢,還是在為大家爭取機會平等?他是意在推動制度及法律的正直性呢,或者只是在仗義?

 

※資料來源:范疇(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067/188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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