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眾接觸(civic engagement)與ICTs的關係:
(一)「公眾接觸」所強調的不僅是實際所表現出來的行動,心靈的認知、知識、態度等,都是公眾在集體社會當中社會資本建構的重要面向,而不同於公民參與(citizen participation) 、政治參與(political participation)較重視實際層面的參與行為,因此其範疇應涵蓋公民參與而屬於較寬廣的範圍界定。
(二)從文獻整理中發現,公眾接觸低落是代議民主制度所應積極面對的問題,因為公眾接觸之頻率與品質關係到民主制度與社會制度的運作成效,而過去許多公眾接觸相關文獻所處理的議題,不外乎公眾接觸流失的原因、提升公眾接觸的方法、公眾接觸不足所產生的影響等。近幾年因為資訊通訊科技的發展,許多文獻轉向探討網路科技讓過去低落的公眾接觸藉由網際網路低成本、快速方便的特性而獲得提升的可能性,OECD (2004)於近年曾提出對於政府推動電子化民主的評估報告,其中對於政府推動「公民電子接觸」(citizen e-engagement) 有下面的目標闡述:
1.期望接觸到更廣泛的民眾,讓民眾對公共事務有更廣泛的貢獻;
2.藉由多樣性的資訊通訊科技的支援,迎合民眾不同資訊通訊科技的技能;
3.在民眾更容易接觸以及了解的格式下,提供更多關於公共事務的資訊,以讓民眾參與公共事務時能夠有更多知情(informed)的貢獻;
4.期望更多的民眾能夠接觸,能夠引導他們對公共事務產生更深入的貢獻,以及支援審議式的政策論辯(deliberative debate) 。
二、ICTs對公民參與的可能性與侷限性
(一)可能性:
1.首先,就ICTs所帶來的機會而言,超越時空的特性,可以促進廣泛而平等的參與;
2.其次, ICTs所提供的多媒體,強化商議過程中資訊的豐富性及可取得性;
3.其三, ICTs的匿名性促進自由而平等的參與,匿名性的特質亦可以免除公民心理的障礙,降低由於社會經濟地位的不平等而影響到公平的商議式民主的可能性 ;
4.同步性提供即時互動理解,非同步性則促進深思熟慮。
(二)侷限性:
雖然ICTs對於商議式民主的實踐提供以上的機會,但是,學界對於ICTs運用於商議式民主,仍然有些疑慮。
1. 首先,資訊落差(digital divide )的問題普遍存在於社會。
2. 再者,個人在網路上具有「無限過濾」(unlimited filtering)的能力,因此,讓討論只存在於志同道合的人之間。
3. 最後,ICTs的匿名性,讓參與者在自由平等參與及公開課責之間,形成兩難,商議式民主強調公開課責和溝通理性,但是線上討論者得以化名或隱藏姓名,與商議式民主的精神相違背
三、Web2.0促進電子化政府實現民主治理的可能
(一)緣起與意涵:
自2001年網路經濟泡沫化(dot-com bubble)以來,Web 2.0所掀起的狂潮持續引領整個網際網路(Internet)的蓬勃發展,Web 2.0概念的核心價值在於倡導「以網路作為平台」、「使用者兼具開發者」 「豐富使用者的經驗」 、「持續測試」,以及透過使用者與使用者之間、使用者與網站之間的雙向互動、協力和分享,進而提昇使用者的參與意識,激盪出更多的群體價值。究言之,我們可以給Web. 2.0在政府單位的使用,下一個簡單定義:「藉由允許使用者兼具資訊生產者的綱路平台設計,讓參與者生產有系統、具備使用價值的資訊,以達成公共目的」,其關鍵在於政府電子治理推動者,應用有效的Web 2.0網路經營技術,降低民主治理過程中公共事務決策資訊的生產、加值化、以及分配的成本,進而解決公共生活中最重要的阻礙因素一「專業不對稱」(professional asymmetries)。
(二)公部門發展
隨著Web2.0概念的廣泛推廣,公部門也逐漸將Web 2.0的概念應用在電子化政府的發展中。我國於95年國家建設計劃中規劃建置「國家政策網路智庫」提供民眾電子化服務,提升政府效能。研考會於95年9月正式啟用「國家政策網路智庫」,其宗旨為提供民眾、議題焦點團體、學者專家與政府官員就公共政策進行多元溝通、理性互動之e化參與公共平台,以落實民眾理性討論、主動參與公共政策制定,並深化政策制定品質之e化民主(e-democracy) 理念。(研考會資訊管理處,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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