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學教室:不在籍投票

    補充課本5-6頁「政治平等」/ 8-7頁「影響投票率高低之因素」

 

又稱「缺席投票」(Absentee Voting,係指選舉人若因故不能出席投票,得以其他方法行使投票權的特殊制度。此制度初行於美國南北戰爭之時,旨在便於軍人行使投票權,嗣後逐漸為一般平民所沿用,而歐洲各國亦相繼採行。

 

缺席投票制度的實踐約有兩種方式:

1.   委任投票vote by proxy):

委託家人或他人代為投票,英國駐防海外之陸海空軍選舉人皆採之。

2.   通訊投票(vote by mail):

先由選舉機關將選票寄至遠戍異地的服役選民,再由不在籍者將已圈選之選票寄還選舉事務所,美國各州採行之。

 

 

【時事新聞01

爭議多年的「不在籍投票」可能即將上路!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賴浩敏昨表示:「不在籍投票勢在必行。」他說,縱使可能採漸進方式,不可能一下子全面實施,但已積極研擬時間表與可能方案,初步將從國內部分、總統大選率先著手,希望在下次總統大選能實施。

 賴浩敏昨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詢時指出,不在籍投票已到「幾乎快成熟要實施」的程度,以全國為一個選區的選舉較易實施。

 不在籍投票牽涉選舉資源、投票方式與投、開票時間等,影響很大,但有決心做好,「若能全面實施,也不會放棄這機會」。

 拖延十多年 已勢在必行

 依照目前中選會研究,全球實施不在籍投票的國家,共有九十一國,先進國家,幾乎都已開始實施;其中日本及韓國的不在籍投票對象,還先進到把「長途旅行者」列入不在籍投票對象中。

 賴浩敏會後指出,不能因選務機關作業方便,就剝奪有權選舉的選民參政權,不在籍投票已醞釀拖延十多年,也被監察院糾正過,不能再拖。他坦承,這個政策,不可能一次通通實施,中選會目前初步方向將採「漸進式」,以國內、全國性單一選區率先實施,換句話說,就是從總統選舉開始。

 若投票正常 翻盤也合法

 他說,目前實施階段分為三個部份,國內部分是指坐牢者、工作環境遷移、軍隊等。

 境外的部分是指台商以及海外,本來台商應該是包括在海外部份,但是有很多海外人士在台灣沒有戶籍,但不少台商在台灣都還有戶籍,以這部份來看,海外實施起來會比台商困難,所以未來會將台商及海外者分開時程實施。

 由於台商身分較為敏感,勢必引發在野黨關注。台商部分會實施比海外部分早?賴浩敏表示:「台商難度是比較低,但選票運送的問題,會牽涉兩岸較敏感的政治議題,所以還要看相關修法。」

 不過,簡太郎則說:「台商會列在比較後面吧!因為台商用通信投票方式,太危險了!」

 至於是否可能影響選舉結果導致「翻盤」,賴浩敏說,若不在籍投票做得很正常、正確,縱使翻盤也是合法翻盤,但不希望「不在籍投票」不正常地影響選舉結果。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2009/11/10

 

【時事新聞02

美國總統大選固定在11月第一個星期二投票的傳統,隨著投票日逼近又成為話題。世界各國投票日多半是在周末周日,或是全國放假一天進行投票。美國卻選在星期二,而且當天還要上班上學,造成選民極大不便。


2004
年大選的二成登記合格選民表示,他們4年前因為忙碌或工作、學校的行事曆與投票日撞期而放棄投票。統計顯示,美國投票率在172個舉行選舉的國家中排名139,投票率低落的原因,和投票日是個非假日有很大關聯。


兩黨候選人都注意到這個問題。民調領先的歐巴馬擔心支持者認為他贏定了,所以懶得在上班上學日出門投票,日前特別透過個人網站呼籲支持者務必於大選日抽空投票,甚至要求支持者當天請假一天幫他打電話催票。馬侃陣營則指責歐巴馬將個人的政治利益置於最優先,竟要支持者蹺班蹺課幫他催票。


美國投票日定在星期二,和宗教信仰有關。美國幅員廣大,早年制定投票法時,交通還很不便,往往要長途跋涉甚至過夜,才能到投票所,周日又必須上教堂,因此只能周一出發前往投票所,周二投票,這符合過去的社會民情。


現在情況和過去大不相同,每次大選都會出現為何要在周二投票的討論。但修改法令是大工程,因此只好以折衷方案解決。如今有些州允許通信投票,更多州開放提早投票,各州都允許不在籍投票。


不過,還是有人主張應該把投票日移至周六或周日,以及投票日全國放假。民間團體「為什麼星期二?」執行長席隆表示,將投票日移至周六、日或當天全國放假,至少優於當初因為美國仍是農業社會而採用的原始設計。

(資料來源:聯合報, 200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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