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完這兩則新聞之後,突然閃過一個念頭 ......是否至少該寄個存證信函?!追訴期是六月之內...嗯,值得想想!

 

 抹黑女法官 同事招了:影射打混挨告 /po文致歉

 

桃園地院女法官林蕙芳,不滿兩名法官匿名在法官內部論壇,留言污衊她用A案判決理由貼到B案判決書,藉此提高結案數,林日前提告後,前晚桃園地院法官梁志偉出面承認,他就是匿名者之一,並上論壇具名道歉,引發熱議,有人稱讚梁「勇氣難得」,也有人批林「來亂的」。

 

梁志偉(三十四歲)與曾任審判長的林蕙芳(三十三歲)是桃園地院刑庭同事,但互動不多。林昨說:「雖是遲來正義,仍感謝梁法官勇敢面對,還我公道,但未決定是否撤告。」梁志偉則說會勇於出庭接受調查。檢方目前仍在追查另名在法官論壇po文者的身分。

 

害女試署不及格

 

全案發生在去年七月,司法院原訂審查林蕙芳的「試署成績」,林若通過,就能成為終身職保障「實任法官」,若兩次審查不及格,則被解職。當時「法官論壇」出現許多留言,影射林曾用張冠李戴的「A、B版判決」與「假報結」打混摸魚。
當時媒體以「司法史上最大醜聞」、「懶惰法官」報導此事。去年十月,司法院人審會決議林試署成績「不及格」,但高院查無「A、B版判決」、「假報結」事證。
林認為,暱稱「逃桃之人」、「桃院不是杜鵑窩」的兩名匿名法官,留言提及「傳說該審判長早年擔任陽春法官,為應付年底未結案數字,竟會指示案件先行報結」等內容,對她傷害最大,因此向桃園地檢署控告兩人誹謗。

 

未查證損人清譽

 

前晚,桃園地院另名法官梁志偉,突然在只有法官、檢察官能登入的「法官論壇」,具名坦承他就是暱稱「桃院不是杜鵑窩」的留言者,並承認發表前未查證,後查無此事,「對林蕙芳名譽受損,表達最誠摯歉意。」留言一出引發其他法官熱議,紛紛揣測另名挨告法官是否會跟進。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103/03/19)

 

 網友發言 「不是名人也要負責」

 

因為說話坦率、見不公義就放炮,九把刀近年來成了媒體最愛訪問的發言對象,從多元成家議題、洪仲丘案等,他都能夠侃侃而談,引起共鳴,但有時也會招來「措辭偏激」的批評。對此,九把刀笑說,其實自己的正義感與憤怒「只是平均值」,許多網友發言才真是「偏激與不打算負責任到極點」。他也認為,其實網友跟公眾人物的發言標準都是一致,「沒有不是名人就不用負責的道理!」

 

 九把刀不僅對社會不公義事件,發出不平之鳴,近幾年他也開始走上街頭,對政府決策與政策提出警語。前晚在「中天青年論壇」上,陳文茜特別就他幾年來的發言與行動,詢問他對公眾人物參與這些公共議題的意見。

 

 九把刀則坦言,自己對某些事表達意見,並非出於社會責任,只是單純表達想法,但他認為,不論何人,都需要對自己的發言負責。

 

 他說,許多網友總以認為自己不是名人,就不需要對自己的發言負責任,「這是很奇怪的」。如他自己,其實幾年來也學到經驗,有時會調整自己的用語,儘量搜集與研究資料,「像我工作室牆壁上,就貼了多元成家議題的法案,就是強迫自己每次經過都要細細研究法條內容!」

 

 日前洪仲丘案發生時,九把刀曾帶頭上街抗議,更在集會場合上發表演說。陳文茜則好奇詢問,九把刀是否曾想過有組織性的進行社會運動?

 

 九把刀則笑稱:「如能當楊過,為何要當全真派掌門人呢?」

 

 他坦言,自己無法有組織性的去做社會運動,或為了一個議題帶著別人上街頭,「這對我來說太消磨了,我真正的興趣在其他事情上」,但就價值層面來說,他有自己相信與追求的,如反核四、支持多元成家等,「為了這些價值,我會願意付諸行動」。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10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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